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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171-202411-47790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11-08 10:26
名 称: 关于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 有关手续办理流程的提醒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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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 有关手续办理流程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4-11-08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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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

为确保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有序、高效推进,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就项目建设运营有关手续的办理流程进行提醒如下:

一、项目备案

项目建设实行属地备案制度,需严格按照《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云政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执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是非行政许可事项,企业应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并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项目在开工建设前还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及特定行业的规范性要求。

二、规划建设

(一)非独立占地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按照《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正式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诺制和豁免制的通知》(昆自然资规通〔2022〕247号)执行,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且不侵害他人物权的前提下,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

(二)涉及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建设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规划、住建、环保、供电、消防及防雷等现行规定,按照《昆明市建设项目用地与规划指引》规定,按程序办理用地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三、电力接入

企业在申请新装、增容、接入等业务时,应积极与电网公司对接,提交充换电站电网接入设计方案。企业应加强与电网公司的沟通与协作,及时解决电力接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电力接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配套设施建设

充换电基础设施需建设标示标牌、雨棚、卫生间、媒体广告等设施的,按照《昆明市充换电站标示标牌、雨棚、卫生间等配套设施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执行。

五、运营安全事项

(一)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充电基础设施的周期性强制检定工作,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已建成投运的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有条件的专用充电设施全部接入昆明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信息管理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新能源平台”),鼓励个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市级新能源平台。

(三)企业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应急响应机制、人员培训与教育、安全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充电设施的远程监控、故障预警、数据分析与智能调度,构建安全的充电环境。

六、其他事项

(一)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涉及临时占道、占用城市绿地的,按照《昆明市“临时占道、占用城市绿地审批”主题事项办事指南》执行,并征求城市管理部门、园林绿化部门意见,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规范要求、满足实际需求。

(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滇池流域范围内的,按照《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执行。

(三)为确保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及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街道(乡镇)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05日